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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海关2019年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2-24 08:50 文章来源:福州海关 【字体:小 中 大】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结合2019年度福州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问题及改进等情况。

  本年报电子版可通过福州海关门户网站获取。网址:fuzhou.customs.gov.cn。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联系:福州海关办公室。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江滨东大道76号,邮编:350015;电话:0591-87081666;电子邮箱:fzhgxxgk@customs.gov.cn。

  一、总体情况

  2019年,福州海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海关总署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着力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府网站建设,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主要工作情况:

  (一)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根据总署办公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工作要求,福州海关结合工作实际,完善公开制度规范,制定印发了《福州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规程(试行)》和《福州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规程(试行)》,组织关区各隶属海关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考核,将工作要点逐项量化、细化,明确责任分工、完成时限,督促指导隶属海关单位切实将年度工作要点落实到位。

  (二)重点公开海关深化改革、强化监管、优化服务的信息。

  2019年福州海关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一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严禁“洋垃圾”入境、打击濒危物种制品走私、通关一体化、跨境电商新业态监管、非洲猪瘟疫情、进出口食品安全等方面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二是围绕“放管服”改革任务,着力做好海关实施减税降费、巩固压缩通关时间成效、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精简行政许可、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等方面的信息;三是持续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的信息公开;四是细化海关财政信息公开,及时公布海关预、决算信息,海关政府采购招标公告、采购公告等信息;五是按规定做好经营服务性收费的信息公开;六是拓展海关信息数据服务,依法依规逐步扩大海关数据共享和开放程度,拓展统计服务渠道,丰富统计服务内容;七是推进福州海关门户网站建设,充分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调整修订网站栏目体系设计规则,加强网站内容资源建设、优化页面风格,落实各单位内容保障责任;八是做好原检验检疫网站历史数据迁移整合,系统梳理检验检疫网站历史数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

-2

98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0

141

行政强制

5

0

13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80

3684.8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0

0

0

0

0

0

5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9

0

0

0

0

0

1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3

0

0

0

0

0

1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6

0

0

0

0

0

6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2

0 

0

0

0

0

2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1

0

0

0

0

0

1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48

0

0 

0

0

0

4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涉及职业打假的信息公开申请增多,海关复议风险增大。2019年,福州海关全关区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0起,其中多起申请人为职业打假人,所申请的内容多数为涉及进口食品备案标签资料、入境检验检疫单证、报关单等。此类信息公开申请极易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我关将加强政务公开部门和法规部门的联系配合机制,严格规制以“打假”等名义实施“职业索赔”。

  (二)海关政务公开系统信息化程度低,系统对接程度不高。管理网政务公开系统中“主动公开”属性的文件目前无法自动生成门户网站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所有的主动公开文件需采用“手工生成、手工传递、手工导入”的模式生成新的目录,操作繁琐时间长易出错。建议总署统一解决系统对接问题。

  (三)政府信息公开人力资源保障不足,与社会需求不适应。目前关区多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各单位办公室人员兼职负责,专业化水平低,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掌握和应用不熟练,难以应对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信息公开申请需求。我关将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力度,进一步领会精神,充分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指导日常工作,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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