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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海关关于出入境D级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权限下放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08-04 16:45 文章来源:福州海关 【字体:小 中 大】

 为进一步优化特殊物品出入境卫生检疫审批工作,从2023年8月7日起,福州海关将D级特殊物品(即已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同等效力证明性文件、出口销售证明或出口备案证明的用于预防、诊断、治疗的生物制品或血液制品)卫生检疫审批权限下放至榕城海关、平潭海关。上述海关辖区相关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海关特殊物品出入境卫生检疫审批与分析系统”向上述海关提出审批申请,福州关区内其余地区相关审批权限保持不变。

联系电话:福州海关卫检处0591-87081517;榕城海关0591-63079299;平潭海关0591-62527066。

 

福州海关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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