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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海关 福建省商务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字体:小 中 大】
【索 引 号】 31/2023-00001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23年10月27日
【标  题】 福州海关 福建省商务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根据工作实际,现决定废止《福州海关 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分局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告2015年第24号》。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福州海关  福建省商务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