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31/2023-00001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23年10月27日 | |
| 【标 题】 | 福州海关 福建省商务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 ||
根据工作实际,现决定废止《福州海关 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分局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告2015年第24号》。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福州海关 福建省商务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