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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海关关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23 15:54 文章来源:福州海关 【字体:小 中 大】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等规定,梳理2023年度福州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电子版可在福州海关门户网站(http://fuzhou.customs.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意见、建议,请联系福州海关政务公开办公室,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江滨东大道76号,邮编350015;电话:(0591)87081207;电子邮箱:fzhgxxgk@customs.gov.cn 。

  一、总体情况

  (一)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主动公开质效。

  一是以基层政务公开为抓手。关区9个隶属海关和3个对外提供服务的事业单位,总结试点建设经验,复制推广优秀做法,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并全部通过复评。2个单位获评关区建设A类单位,平潭海关被总署通报表扬。二是大力开展政策宣贯。运用电视新闻、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发布政策宣讲和办事指引260余篇次,常态化开展公众交流和普法活动73次。围绕企业群众关心的问题,落实“关长送政策上门”“关长接待日”等工作机制,举办政策宣讲会57场。三是聚焦重点领域公开。发布公告3份、通告3条、采购拍卖信息86条,隶属海关所属事业单位纳入财务预决算公开范围。

  (二)持续规范办理要求,及时处理依申请公开。

  严格落实《福州海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指引》,强化部门协作,开展会商研判,确保依法依规、准确公开申请内容。2023年关区新受理依申请公开18件,办结18件(含1件上一年度结转),结转至2024年办理1件。新受理信息公开申请较多的隶属海关为平潭海关(6件)。申请内容主要包括海关统计信息、报关单证等。年内未出现因依申请公开答复产生的复议、诉讼情况。

  (三)持续加强信息管理,扎实推动日常管理。

  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制度,规范发布流程,压实审查责任。优化网站信息展示,清理门户网站中效用过期或不具备效用的信息。持续开展线上线下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

  (四)持续优化平台建设,拓宽海关与群众的沟通渠道。

  一是打造门户网站公开主阵地。以企业群众需求为导向,不断完善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展示内容,通过网站发布各类信息824条,答复网站咨询留言646条。二是打造热线为民服务连心桥。接听12360热线来电11716个,接通率99.2%,各项指标均处于较好水平。办理12345诉求件277件,满意率100%。三是打造线下政务公开专区。建立专区制度,提炼专区品牌,设置便民设施,梳理总结办事指南、办理流程并制作指引,助推政务服务“墙上”“网上”全覆盖。四是推广创新做法。在关区推广“屏上见”“码上见”等创新做法,优化“通关掌上查”小程序,编发《出口食品安全信息资讯》《福建出口电机资讯》电子刊,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五)持续加强监督保障,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合理设置考核指标,开展实地评审。坚持查缺补漏,对发现问题组织整改和“回头看”。加强人员培训,通过现场观摩、集中研讨等形式组织集中培训2场次。发放2份问卷调查,收集企业群众的诉求建议,主动聘请特约监督员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8

3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8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75

行政强制

22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注:另有10份文件根据规定不再按规范性文件进行管理。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8

0

0

0

0

0

1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

0

0

0

0

0

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4

0

0

0

0

0

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18

0

0

0

0

0

1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2022年福州海关关区公开年报中提出的问题:关区基层政务公开建设在打造品牌特色上有待提升。各隶属海关在对标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在发挥关区特色、运用自身优势方面思考不足,品牌特色不鲜明,部分隶属海关还没有找准和提炼自身建设的品牌定位。

  上述问题在2023年采取切实措施进行整改并取得一定成效:

  我关各单位主动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融入主题教育,培育打造基层政务公开品牌,先后推出宁德海关“为‘宁’服务,‘关’助发展”、平潭海关“‘岚’事易解”等多个品牌。围绕自身业务特点,总结提炼做法在关区进行复制推广,例如,马尾海关“通关全流程状态可视化服务”获评全国首创的福建自贸试验区创新举措,机场海关助力航空市场复苏案例获评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宁德海关“关务协作团队”获评宁德市优化营商环境典型做法。

  (二)目前存在问题。部分单位基层政务公开建设存在“重线上,轻线下”的情况。一是个别单位线下公开覆盖不全,特别是办事大厅外其他业务办事场所的人员信息、监督信息等公开不到位。二是一些单位更新维护机制不健全,建设后信息更新不及时。三是缺乏统筹建设,公开内容和查询设备分散在大厅多个区域,群众获取的便利性有待提升。

  下一步,我关将加强对线下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的指导,以企业群众需求为导向,打造标识清楚、方便实用、节约高效的基层政务公开专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福州海关关区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报告下载:福州海关关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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