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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海关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2 14:09 文章来源:福州海关 【字体:小 中 大】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等规定,梳理2024年度莆田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电子版可在福州海关门户网站(http://fuzhou.customs.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意见、建议,请联系莆田海关办公室,地址:莆田市城厢区文献西路1588号,邮编:351100;电话:0594-2688747;电子邮箱:putianhgbgs@customs.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莆田海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主要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抓实抓细各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依托福州海关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及时公开海关各类政策法规、办事指南、采购拍卖信息、人大政协答复等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收到0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建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专人抓落实,各科室协同配合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对符合公开条件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及时予以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二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按照“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从源头做好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和发布审查,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层层把关,坚决杜绝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泄密风险。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拓宽线上公开渠道。聚焦利企便民,创新传播方式,充分利用海关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大信息公开力度,2024年在学习强国、《福建日报》等主流媒体以及福州海关各宣传载体合计刊发信息110余篇次。二是丰富线下公开形式。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做好政务公开专区设置和内容维护,及时更新海关最新公告和服务企业措施;常态化开展“关长送政策上门”活动,宣讲海关通关流程、原产地规则等,为企业提供外贸政策指导,确保企业用好政策;落实关长接待日工作制度,按月发布相关通知,提前7天向公众公示接待时间、地点,畅通沟通渠道;配合打造福建省首个AEO企业孵化中心和福州关区首个关税实训交流中心,承办福州海关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宣讲会暨高级认证企业集中颁证仪式;用好“问题清零”机制,及时协调解决企业问题困难49个。

  (五)监督保障。综合运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政务公开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关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强化监督检查,定期对全关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3

行政强制

1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3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针对2023年年报中提出“线下政策宣讲精度不足”的问题,莆田海关不断完善“一企一策”工作机制,广泛开展调查研究,精准掌握企业政策需求,靶向推送“关税征管”“主动披露”等惠企政策,切实提升政策宣讲质效。2024年开展AEO、主动披露、关税法等线下政策宣讲5场次,惠及企业百余家。

  (二)目前存在问题。政策解读形式单一,文字类解读居多,针对企业具体问题和典型案例开展的针对性解读宣贯较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关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报告下载:莆田海关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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