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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海关关于选择电梯采购及安装供应商的邀请函  
2008-06-02

为建设南宁海关凤岭职工住宅楼项目,现我关需采购该项目所需乘客电梯23部,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竞争,我关将根据报名情况择优选择电梯供应商。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   项目名称:南宁海关凤岭职工住宅楼项目

二、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广西南宁市凤岭片区月湾路9号。项目共需安装乘客电梯23部,其中12部为1212站,载重800公斤,速度1.75m/s11部为1313站,载重800公斤,速度1.75m/s

三、   资金来源:职工自筹

四、   对投标(报名)单位的要求: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同时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资质及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注:必须为制造商或制造商直接授权的代理商,同一品牌产品只能由制造商本身或其授权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唯一代理商参与投标)。

五、   投标(报名)所需材料:投标材料必须密封并加盖骑缝公章。其所需提供的材料有:

1、按照《南宁海关凤岭职工住宅楼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报名材料汇总表》填写有关内容

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要求清晰反映企业法人年检情况记录和经营范围);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和授权委托书;

5、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6、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产品销售权书或代理书);

7、投标人概况及拟进入项目主要人员情况表;

8、投标人类似工程项目业绩表(必须随付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发包人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必须注意的是:如业绩项目未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发包人联系方式的,我单位可将该项业绩不记入“类似工程项目业绩”累计数中);

“类似工程项目”是指投标单位在2005112008330所完成或正在施工的项目。

9、电梯安装维修许可证;

   10、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

1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注:以上投标材料必须每一页都加盖单位公章,凡是提供复印件的资料必须提供原件现场核对。

六、 投标(报名)材料送达及截至时间:200862611期间的正常上班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七、   投标(报名)材料送达地点:南宁市桃源路65号南宁海关1401办公室。

八、   联系人:夏华云  0771 5398955    13877132359

郭现军  07715398955   13481059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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