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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海关与政府九部门签订《行政互助合作备忘录》  
2007-12-30

     

     12月28日,南宁海关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自治区经济委员会、自治区商务厅、北部湾(广西)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广西国际博览事务局、自治区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口岸办公室、商务部驻南宁特派办《行政互助合作备忘录》签字仪式在南宁海关隆重举行。合作单位共同签署了《行政互助合作备忘录》,确定了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工作情况通报会制度、专项业务研究制度、日常工作通报制度作为合作单位行政互助的合作形式。签字仪式后随即举行了互助合作单位第一次联席会议,各合作单位通报了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审议并通过了2008年重点合作事项。各合作单位对海关创新工作模式、主动支持地方经济的做法给予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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