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信访工作条例》,为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维护来访群众合法权益,方便企业、群众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或信访诉求,现将该关信访渠道(包含采用书信、电子邮件、电话、走访等形式的接收渠道)公示如下,供需要信访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阅。
信访工作机构:榕城海关办公室;
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312号;
邮政编码:350003;
信访接待时间:8:30-11:30,14:00-16:00(节假日除外);
投诉(查询)电话:0591-63079000;
电子邮箱:rchgxxgk@customs.gov.cn;
来访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312号榕城海关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