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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实际,现决定废止南宁海关公告2005年第4号、南宁海关公告2010年第5号、南宁海关公告2012年第5号、南宁海关公告2018年第2号。
本公告自2019年7月15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南宁海关
2019年7月9日
word及PDF版本下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宁海关公告2019第4号.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宁海关公告2019第4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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