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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海关(本级机关)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10:23 文章来源:南宁海关 【字体:

  南宁海关(本级机关)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综合2022年机关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

  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联系南宁海关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1号南宁海关332室;邮编:530029;电话:0771-5368139;传真:0771-5368111;电子邮箱:nnhg_zwgk@customs.gov.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2年,我关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坚持公开常态,不公开例外原则,通过各类政务公开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02条,其中,机关本级通过门户网站公开1225条,通过微博公开226条,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公开351条。动态更新《南宁海关本级机关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主动公开事项。继续深入推进关企面对面系列政策宣讲活动,为企业输送定制化政策宣讲,面对面、一对一为企业排忧解难,机关层面开展活动6场次,参与企业超过1000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2年,南宁海关机关本级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全年未发生相关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加强公文公开属性源头审核和发布审查,明确机关本级政府信息公开法治审核岗,对拟定为“不予公开”的公文均需经法制审核后印发。严格执行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三级审批制度,定期开展保密审查,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切实推进政策解读,全年发布政策解读类信81依托融媒体传播优势,不断提高海关政策信息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四)平台建设方面。

  依托微信、微博、电子屏等形成两端两微一网一屏多维化、立体式”传播矩阵。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政策解读、互动咨询的融合平台作用,全年回应群众咨询363条,答复率100%。精心打造南宁海关发布微信公众号,策划促进外贸保稳提质”“关企面对面”“RCEP解读等专题栏目,围绕群众关切问题,通过制作图文推送、H5小游戏、MG动画、动漫作品等多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全年共制发政策解读等新媒体稿件超87篇,阅读量超100万人次。加强12360热线管理,全年共接听电话15129通,接通率99.35%,企业群众满意率100%

  (五)监督保障方面。

  制定印发《2022年南宁海关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工作分解表,理清关区政务公开工作思路。严格制定关区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指标,重点加强门户网站运行监控、热线话务质量监测等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定期通报,督促整改,不断提升服务质效水平,我关门户网站建设全年四个季度均排名全国海关前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47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60

  行政强制

  13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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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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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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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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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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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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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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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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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1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针对2021年年报提到的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栏目内容的发布标准还不够清晰,信息发布内容较为杂乱问题。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明确信息发布范围,重点发布关区公告等规范性文件以及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信息;二是加强栏目运维,制定专人维护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发布内容进行集中审核,确保发布内容准确性;三是加强栏目监测,确保发布频率。

  (二)目前存在问题。机关层面政务公开为抓手,主动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力度还不够,对海关政策的宣讲力度还需加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关2022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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