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国门 促发展

当好让党放心 让人民满意的国门卫士

南宁海关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28 15:48 文章来源:南宁海关 【字体:

    南宁海关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南宁海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围绕海关总署《2022年海关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海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要求,不断夯实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基础,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发展作用,为推动壮美广西”建设贡献海关力量。

  (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助力地方经济发展。

  一是对照《2022年海关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细化南宁海关工作要点32项并按期完成落实。二是坚持公开常态,不公开例外原则,通过各类政务公开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02条。动态更新《南宁海关本级机关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主动公开事项。三是编制完成《南宁海关关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共梳理7个一级事项及25个二级事项。在此基础上,各隶属海关积极探索建立具有自身特色的公开机制,形成各具特点的主动公开体系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指导各隶属海关编制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内部工作制度,畅通申请渠道,全程跟踪了解办理情况,提高工作效率和办理质量。组织开展2期政府信息公开类案例推演及模拟法庭活动,通过案件复盘、模拟庭审过程等方式,理顺依申请公开事项程序,促进关区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不断规范。2022年,关区共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份,咨询对象包括自然人、企业及法律服务机构等,其中7份申请按规范答复办结,2份申请人撤销申请。关区全年审结1起上年度结转行政复议案件,受理相关行政诉讼1

  (三)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政策解读回应

  一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全年公开信息1225条,回应群众咨询363条,均在3个工作日内答复,答复率100%,网站建设连续4季度总署考核中获得满分整合相关资源,增设国门生物安全RCEP、行政执法公示3个专栏,便于公众更快更好获取信息二是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精心打造“南宁海关发布”微信公众号,策划“促进外贸保稳提质”“关企对话”“RCEP解读”等专栏,围绕群众关切问题发布政策解读等新媒体稿件348,阅读量180万人次。南宁海关12360微博发布信息226条,其中获海关发布采用70条、微博采用63条、抖音采用11条、12360海关热线采用21条。三是提升12360海关热线服务质量。全年共接听电话15129通,接通率99.35%转办工单267件,办结率、企业群众满意率均为100%四是持续打造关企面对面政策宣讲平台为企业输送定制化政策宣讲,全年开展30期,惠及企业超2000,解决企业问题137个,有效打通关企沟通“最后一公里”

  (四)强化信息管理,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三级审批制度,强化保密审查,坚决杜绝失泄密事件。认真制定关区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指标,重点加强门户网站运行监控、热线话务质量监测等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定期通报督促整改通过单位自评、网上测评、现场检查、第三方测评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各隶属海关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监督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落实,不断提升关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58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343

  行政强制

  64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1

  0

  0

  2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1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1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1

  0

  0

  0

  1

  0

  2

  (七)总计

  6

  1

  0

  0

  2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1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针对2021年年报提到的关区各隶属海关之间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不平衡、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工作基础相对薄弱、关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岗位人员业务能力需进一步提高等问题,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先后选取212个隶属海关作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试点单位,通过集中培训、加强指导,综合运用日常抽查、专项检查、绩效考评等手段强化监督落实。目前12个隶属海关已全面完成《海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对标任务,并同步推进非试点单位政务公开能力提升,各单位均已完成70%以上的对标任务。二是围绕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基础薄弱问题,组织隶属海关政务公开相关人员开展集中培训、经验交流、一对一答疑等,提升基层关区政务公开队伍工作水平

  (二)存在问题。受疫情等因素影响,隶属海关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现场监督检查力度不足,监督手段还需进一步优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