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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海关(本级机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1 16:43 文章来源:南宁海关 【字体:

  南宁海关(本级机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南宁海关(本级机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综合2023年机关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

  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联系南宁海关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1号南宁海关332室;邮编:530029;电话:0771-5368139;传真:0771-5368111;电子邮箱:nnhg_zwgk@customs.gov.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我关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落实海关总署工作部署,通过各类政务公开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02条,其中,机关本级通过门户网站公开1322条,通过微博公开250条,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公开330条。动态更新《南宁海关本级机关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主动公开事项。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年,南宁海关机关本级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6件,其中1件无法提供相关信息,5件申请人撤销申请。全年未发生相关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加强公文公开属性源头审核和发布审查,强化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研究制定并印发《南宁海关新媒体运用管理实施细则》《南宁海关政工廉政类新媒体运用管理规范指引》,从制度层面规范新媒体审批制度,严格执行三审三校流程。切实推进政策解读,机关本级发布政策解读类信52条,依托融媒体传播优势,不断提高海关政策信息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四)平台建设方面。

  依托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形成网上信息公开矩阵。发挥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政策解读、互动咨询的融合平台作用,全年回应群众咨询224条,答复率100%南宁海关发布微信公众号,开设海关公告、拍卖信息、政策解读、廉政举报、关企对话等专题栏目,及时公开便民信息,围绕群众关切问题,制发政策解读等新媒体稿件超70篇。加强12360热线管理,全年共接听电话14057通,接通率99.07%

  (五)监督保障方面。

  加强门户网站等政务新媒体已发布信息的监督检查,运用人工+科技手段开展日常巡检,及时通报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通过门户网站链接“我为政府网站找错”栏目接受群众监督,促进网站管理水平提升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认真制定关区政务公开、网站管理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效水平。

  收费情况

  我关2023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04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617

行政强制

50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1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1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5

0

0

0

0

0

5

(七)总计

5

0

0

0

1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针对机关层面政务公开为抓手,主动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力度还不够,对海关政策的宣讲力度还需加强问题我关继续深入推进关企面对面系列政策宣讲活动,为企业输送定制化政策宣讲,面对面、一对一为企业排忧解难,机关层面开展活动5场次,参与企业超过500结合主题教育,践行“四下基层”工作法,开展“如我通关”实践活动,逐项销号解决企业诉求,获评自治区服务实体经济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用好用足线上解读渠道,在南宁海关门户网站、南宁海关发布微信公众号、南宁海关12360微博发布解读稿件近200篇。

 (二)目前存在问题。机关本级信息公开的规范化还需进一步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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