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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海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28 17:55 文章来源:南宁海关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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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海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南宁海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主题教育要求,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优化营商环境,为推动壮美广西建设贡献海关力量。

  (一)以制度建设为切入点,夯实公开基础。除直属海关层面完善5项制度及2项指导性文件以外,17个隶属海关通过印发制度文件、编制流程图等方式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明确依申请公开各环节工作要求。同时,各隶属海关结合实际,通过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负面清单、设立信息公开内控节点、编制对外电话接听指引、完善政策解读机制、建立问题及政策两张清单等形式规范公开事项,提升公开质量,关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开基础进一步夯实。

  (二)以规范公开内容为着力点,提升公开质量。推动完成1+23两级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细致梳理公开事项,通过日常监督、效果评估、集中整改等明确隶属海关公开什么”“如何公开”“在哪公开等问题。除在门户网站公开外,各隶属海关业务现场基本形成履职依据办事指南结果公示”的一站式公开场景,政务服务事项、行政执法信息等与企业群众密切相关的信息现场公开率达100%。关区信息公开的合理性、有效性得到实质性提升。通过日常监督抽查,进一步提升隶属海关对依申请公开申请渠道的维护意识,通过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模拟法庭、日常指导等方式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处理,年内关区未出现被复议纠正的情况。

  (三)以打造解读品牌为发力点,巩固解读效果一方面,大力推动面对面线下宣讲,建立“关企面对面”政策宣讲品牌平台,年内开展活动30场,覆盖所有隶属海关,参与企业超2000家。结合主题教育,各隶属海关开展关长送政策上门活动200余次,召开企业培训会、便民宣讲会、与地方部门开展联合宣讲等超100场。另一方面,用好用足线上解读渠道,在南宁海关门户网站、南宁海关发布微信公众号、南宁海关12360微博发布解读稿件500余条。此外,推动各隶属海关多形式提升解读适配度。通过企业协调员制度收集企业需求进行针对性解读,通过发放电子问卷等形式开展点单式普法;打造3枫桥经验样板间,在解决行政争议过程中,加大对监管对象普法释法力度,进一步提升海关执法公信力。

  (四)以优化平台建设为支撑点,增强信息公开服务效能。线上平台方面,进一步优化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开设隶属海关政务公开专栏,集中公开隶属海关信息。“南宁海关发布”微信公众号开设政务公开、业务咨询专栏。整合关区7个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政策解读信息、节假日通关预约等便民利企信息及影响力较大的通知公告信息,方便群众便捷获取信息。线下平台方面,4个隶属海关整合资源建设政务公开专区,设立信息公开区、咨询服务区、宣传互动区、便民休息区等。关区隶属海关政务公开栏建设率100%,便民电脑、业务咨询专窗建设率超90%。在此基础上,各隶属海关还结合地方特点开设了少数民族咨询台、青年文明号咨询专窗、RCEP专窗、AEO高级认证优先办理窗、白名单企业专窗等,同时结合枫桥经验工作室、法制宣传教育基地等丰富公开内容,切实满足企业群众需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5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066

  行政强制

  95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8

  1

  0

  0

  1

  0

  2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

  0

  0

  0

  0

  0

  1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1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8

  1

  0

  0

  0

  0

  9

  (七)总计

  18

  1

  0

  0

  1

  0

  2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2022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针对2022年年报提到的受疫情等因素影响,隶属海关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现场监督检查力度不足,监督手段还需进一步优化的问题,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对各隶属海关进行全过程培训指导,开展业务培训1次、线上交流会1次,针对日常检查中发现问题进行“一对一”电话指导,确保整改见实效。二是认真开展基层“两化”评估工作,采取自评+现场评审+书面评审+整改复评审方式推动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工作真达标、见实效23个隶属海关已全部完成对标任务。

  (二)存在问题。目前,关区基层政务公开基础进一步夯实,但离高质量、高标准还有差距,在品牌培训、特色亮点打造方面还需持续加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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