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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海关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9 15:18 文章来源:南宁海关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工作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11日起至20251231日止。如对报告有意见、建议,请联系防城海关办公室(电话:0770-2823745 ;电子邮箱:fangchenghaiguan@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防城海关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平台建设,优化公开服务流程,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防城海关进一步拓宽主动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形式。一是加强线下公开阵地建设持续在政务服务窗口、各业务现场设置信息公开栏,及时更新主动公开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职责、办事指南、执法依据、工作人员信息等。全年累计更新公开信息100条。二是优化线上信息公开平台依托南宁海关门户网站,严格按照要求发布和更新信息。全年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09条,内容涵盖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统计数据等多个方面。三是深化互动交流与政策解读组织开展“关长接待日”活动12次,拓宽关企、关民沟通渠道。通过举办“关企面对面”座谈会、送政策上门等形式,解读海关惠企便民政策,听取意见建议。全年开展政策宣讲、培训等活动32场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防城海关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所有申请均依法依规、按期进行办理和答复,申请内容主要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涉税规范申报目录》予以公开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海关总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南宁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审查规程》等制度要求,健全完善本关政府信息管理机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合规性审查和准确性审查,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及时、安全。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明确各环节责任,加强信息动态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强化门户网站主平台作用持续优化南宁海关门户网站防城海关相关栏目内容,提升信息检索和获取的便利性。二是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优化政务服务窗口信息公开和查询服务,配置便民查询设备,公示办事流程。强化业务咨询留言办理和“好差评”系统应用,及时响应社会关切。2025年服务对象通过海关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评价,满意率达到100%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加强工作统筹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能力水平。主动接受社会评议和监督,不断改进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7

行政强制

26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4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针对上一年度报告中指出的“政策专项解读力度较弱,高质量的政策解读类新媒体稿件推送较少”问题,防城海关在2025年着力进行了改进强化专题解读围绕RCEP实施、通关便利化改革、税收征管新政等重点领域,组织业务骨干成立专项解读小组,通过制作专题解读材料、举办政策宣讲会、开展“一企一策”精准辅导等方式,增强了政策解读的系统性和深度。全年累计开展专题政策解读活动10场,覆盖企业60家次。

  (二)目前存在问题。在取得一定进展的同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面临挑战。目前利用门户网站等平台进行海关业务宣传、政策推广的主动性、策划性和创新性仍有提升空间。宣传内容与形式的吸引力、互动性有待加强,未能完全契合新媒体传播规律和公众信息获取习惯,在有效扩大海关政策法规、便利措施、执法成果等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方面,与新时代政务公开的要求和公众期待相比仍存在差距。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防城海关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防城海关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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