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090208505914666浏览数:36
liaoxiaopang
2026-09-02 08:50:59
本人拟从日本网站购买卷烟 90 支(约 0.090 kg)用于个人自用,不对外销售。商家出具的费用明细如下,并已注明“不含产生的关税费用”: 商品总额:2700 日元(约 113 元人民币) 运费:1450 日元 服务费:270 日元 包装费:300 日元 国际结算费:120 日元 实付金额:4840 日元(约 204 元人民币) 现咨询: 1. 计税价格应按商品总额 2700 日元(约 113 元),还是按实付金额 4840 日元(约 204 元)确定? 2. 上列运费、服务费、包装费、国际结算费均在实际购买价格之外单独列明,是否均不计入计税价格? 3. 本人实际购买价格(约 1.26 元/支)未达《进境物品计税价格表》列明计税价格(1 元/支)的 2 倍,应以实际购买价格还是表列价格计税? 4. 若按约 113 元计征(税率 50),应征税额约 56.5 元,是否须全额征收?若按 90 元计征,税额 45 元,是否适用 50 元以下免征规定? 因该笔税额恰处 50 元免征临界点,口径不同将直接决定是否征税,特此咨询,盼复。
行邮监管
已处理
南宁海关
2026-09-04 11:35:00